监控设备、通讯器材、连接器、电动平衡车、电动车、五金配件的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内容不包括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及器材和其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